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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咨询标准仅限计时制当面咨询与电话咨询,不适用QQ或微信咨询和在线提问式咨询。 


咨询内容:咨询者仅针对自己的某一具体案件进行咨询,不含学术答疑

收费标准:每小时300-800元(简易案件300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附件认定标准500-800元收取)。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收取,超过半小时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收取。


减免对象:

1、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校师生(限本人所在高校)免费

2、本人所在高校的在校师生(限涉及学生与学校间、教师与学校间、学生与学生间、教师与学生间法律问题)免费

3、不符合免费条件的本人所在高校的在校师生就某一具体案件咨询累计一小时以内免费。超过一小时按标准减半收取

4、本人所在高校毕业生或离职教职员工按标准减半收取

5、顾问单位员工按标准75%收取

收费说明:

1、咨询后达成委托协议的,已支付咨询费可折抵律师费

 2、本收费不针对已购买私人顾问服务的用户

 3、咨询预约成功后先付费后咨询


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一)通用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

1、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2、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

3、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4、新类型案件;

5、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

6、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译与鉴定人员参与的简易案件除外;

7、案情复杂、涉及3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8、异地办理(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划以外办理)的非明显简易的案件;

9、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经委托人认可的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二)重大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1、重大刑事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诉讼案件,属于重大刑事诉讼案件:

(1)在县级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引发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

(2)由地级市以上司法机关负责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

(3)涉外或涉港、澳、台犯罪的案件;

(4)单位犯罪的案件;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6)存在群体性、敏感性等因素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2、重大民事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诉讼案件,属于重大民事诉讼案件:

(1)在县级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引发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

(2)存在群体性、敏感性等因素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3)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

(4)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3、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诉讼案件,属于重大行政诉讼案件: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或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

(2)在县级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引发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

(3)存在群体性、敏感性等因素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4)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

(5)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6)对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7)对涉及当地重大基础建设、投资建设及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或重大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1、疑难、复杂刑事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诉讼案件,属于疑难、复杂刑事诉讼案件:

(1)存在罪与非罪争议的案件;

(2)存在此罪与彼罪定性争议的案件;

(3)存在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可能的案件;

(4)涉嫌2个以上罪名的案件;

(5)3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

(6)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

(7)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走私、毒品、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案件;

(8)涉嫌《刑法修正案》规定的新罪名案件。

2、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诉讼案件,属于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外:

(1)涉及3个以上法律关系或3项以上诉讼请求的案件;

(2)一方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案件;

(3)任意一方当事人人数在3人以上的或《民事诉讼法》第53条、54条、55条所规定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等案件;

(4)一方证据在20件以上或双方证据在30件以上证据繁多的民事案件或涉案事实时间跨度超过3年以上的案件;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再审或抗诉案件;

(6)与行政法律关系或刑事法律关系有交叉的民事案件;

(7)刑事申诉或刑事再审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8)审判机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地级市以外的案件;

(9)诉讼过程中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案件和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案件;

(10)开庭审理超过4次以上或一个审理时间超过18个月的案件;

(11)权属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人寿保险合同纠纷、代位权纠纷、撤销权纠纷、招标投标买卖纠纷、拍卖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信用证纠纷、期货交易纠纷、信托纠纷、经营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提单纠纷、存单纠纷、承包经营权纠纷、票据证据权益纠纷、股东权纠纷、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海事纠纷等新类型案件;

(12)适用特殊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3、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诉讼案件,属于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

(1)行政诉讼原告在3人以上的案件;

(2)被诉行政行为与民事或刑事法律关系交叉的案件;

(3)因涉及知识产权、海商海事、税收等专业的行政诉讼案件;

(4)申诉或再审的案件。